各实践团队和个人:
2023年,我校开展了以“强国有我 青春有为”“体悟幸福美好新甘肃 谱写富民兴陇新篇章”为主题的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目前,实践活动已基本结束,进入成果总结阶段。为掌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展示成果,表彰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备
(一)团队项目
1.《2023年兰州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项报告书》(附件1)。
2.《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过程记录表》(附件2,2021、2022级学生填写)或《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登记表》(附件3,2020级学生填写)。
3.社会实践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调查报告、论文,不可用心得体会替代,word版)。
4.3—5张实践原图(仅需提交电子版材料)。
(二)个人项目
1.《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过程记录表》(附件2,2021、2022级学生填写)或《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登记表》(附件3,2020级学生填写)。
2.社会实践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调查报告、论文,不可用心得体会替代,word版)。
3.2—3张实践原图(仅需提交电子版材料)。
4.保险购买证明。
注意:每份上传材料5M以内。
附件1、附件2、附件3材料必须为电子版扫描件,打印盖章后扫描上传,不可拍照上传。社会实践成果提交格式为word版。
材料命名为姓名/团队名+材料名称,实践图片命名为姓名/团队名+实践图片+序号。
完全由2021、2022级本科生组成的团队不要求形成实践结果但需完整填写过程记录表。有2020级学生参与的团队需上传所有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10月7日8:30-12:10报送至榆中校区秦岭堂一楼大厅,过时不候。电子版请于10月9日晚20点前提交至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http://twsys.lzu.edu.cn/lzutwstu/。
二、销项及团队信息修改
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未能开展的团队实践或个人实践项目;团队实践或个人实践有所变更的项目;团队实践转为个人实践的(按照个人实践要求结项,由团队负责人收集团队成员资料上传至系统,原项目无需删除)。
若有以上三类情况,请负责人于10月1日前向学院团委实践部负责人进行报备,并填写《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变更情况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lzuphysj@163.com。
三、评优要求
1.学院拟定于2023年10月7日下午进行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竞选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请参加评优答辩的各位负责人准备好答辩PPT,并加入QQ群:818473101。
2.有意愿参与“优秀学生”推优的同学,请填写《2023年兰州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生登记表》(附件5),并于10月7日前将电子版文件发至邮箱lzuphysj@163.com。
四、其它
其他能反映学院、团队或个人2023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成果的相关材料也可提交。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说明可单独附报告。
2020级联系人: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 汤馨怡
联 系 方 式 :QQ:1970347383/Tel:18073672087
2021级联系人:学院团委实践部负责人 邓源
联 系 方 式 :QQ:1981316134/Tel:15708572978
2022级联系人:学院团委实践部负责人 郝一桦
联 系 方 式 :QQ:1151198912/Tel:1919172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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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