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兰州大学本科生评优奖励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8-2019学年本科生评优和奖学金评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其中优秀毕业生从2020届毕业生中评选。
具体奖项名额分配情况: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网上申请阶段(11月7日-11月9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登陆智慧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并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在测评班级。
(二)学院评审阶段(11月10日-11月12日)
学院按要求进行审核,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12日前将评审结果通过智慧学工系统提交学生处审核,并按要求提交纸质和电子材料。
(三)学校审核公示阶段(11月13日-11月30日)
学生奖助中心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认获奖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先进班集体”与“十佳百优”班级合并,“文明宿舍”与即将开展的宿舍评优合并,此次不做评定。
(二)学生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文明风尚奖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评优奖励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学校划拨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见附件1)按照比例四舍五入进行计算。
(四)科研创新奖学金和优秀文体奖学金评定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班级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将证明复印件上交至学院。
(五)各班级已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与学校类奖学金的评定;各班级推荐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与科研创新奖学金和优秀文体奖学金的评定;交流学生和转专业学生原则上参加原班级的奖学金评定,成绩以教务处认定的为准;各校级学生组织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干部由主管部门报学生处转各学院进行智慧学工系统审批。
重要说明:所有奖项以综合测评所在班级为单位推荐、报送材料,各班班长主要负责;不接受个人提交申请材料。
四、材料报送(11月10日下午六点前将材料统一报送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一)纸质材料
1.《2018-2019学年奖优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
2.申请科研创新奖学金和优秀文体奖学金学生的申请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学术论文需复印论文封面、封底及本人论文页;获奖证书复印证书内页);
3.申请文明风尚奖学生的申请书和证明材料。
(二)电子材料
1.《2018-2019学年奖优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
2.申请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标兵、文明风尚奖学生的事迹材料。
五、表彰及奖学金发放
评定结果以学校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财务处负责发放奖学金,学生处负责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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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6日